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第十九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点击量:3824次 分享至
金华市第十九中学成立于2024年10月,坐落于尖峰山脚下,占地面积9509.58㎡,是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含中职)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曾任、现任政教主任(含副职)、年级组长等学生管理职务,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
(五)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
三、选调岗位和要求
注: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由招聘学校及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一)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二)服务期未满的;
(三)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4年12月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2024年金华市第十九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表中须提供本人联系电话,并且《报名表》中“报名人员承诺”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参加工作以来所获综合荣誉,班主任工作或学生管理方面所获荣誉、奖励等材料;
(4)近5年教学技能比赛获奖材料;
(5)近5年教科研成果(限班主任工作或学生管理方面)。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顺序列出材料清单。不按要求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hstsjy@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审查结果。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人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考试
经竞争性比选后,择优按1:3确定入围考试人员。报名不足岗位按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进入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务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专业能力测试为模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综合面试5分钟。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综合面试×40%。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设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综合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以及选调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决定递补的,将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六)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金华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nhua.gov.cn/)、拟选调人员现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调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金华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选调过程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8975。
(三)本次选调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
(四)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139503、82469795。
金华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jyj.jinhua.gov.cn/art/2024/12/4/art_1229096151_4198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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